关于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价[2005]34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为不可竞争费。根据园区实际情况,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和奖励费两部分。
一、基本费是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按不低于规定标准足额计取。
二、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业主应与施工单位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奖励费的计取办法。
三、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的具体措施提交园区规划建设局。未提交的,规划建设局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注:1、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的通知]可从www.cin.gov.cn网站下载。
2、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苏建价[2005]349号)的通知] 可从www.jscin.gov.cn网站下载。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
二00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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