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第二节  消防规划


一  目标


为了提高苏州工业园区预防火灾和抢险救灾的能力;逐步建立与国际现代消防接轨的口
区消防安全系统保障园区经济建设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划、消防规划的中各种
设施的实施,将与苏州古城及河西新区同步进行。


二  消防安全布局


1.  城市建筑
新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建造四级建筑。


2.  功能分区和防火分区
园区分为工业区、仓储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功能区;并形成工业区居园区周边偏
北,仓储区居周边偏东,居住区、商业中心居中的格局、每个防火分区面积控制在
10公顷左右。


3.  工业区
将占地多、货运量大、火灾危险性大,有一定污染的企业布置在园区北部边缘.
分别是易燃易爆、能散发可燃性气体、粉尘、腐蚀性或放射性物质的企业布置在
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


4.  仓储、储罐区
将火灾危险性大的仓储如石油库、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化学危险品库等应分别布
置在园区边缘独立地段,并处在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侧风侧。


5.  码头
码头布置建设收与工业、仓储布置紧密结合。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油品码头必
须布置在独立安全地段。


6.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应布置在园区北部、东部边缘。气化站、混气站、供应站应选
择通风良好,不宜积聚液化石怕气;具有良好似水、供电、交通条件地段。

7.  公共建筑商业区
公共建筑应留有人流、车流缓冲的地带,周围道路应满足各种消防车补救作业。


8.供电系统
合理规划布置和建设多个区域性变电所,以满足园区内两路消防供电要求。


三  消防站布局


1.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控制在4-7平方公里。


2. 消防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距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应小于50米;距生产储
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不得小于200米。


3. 消防站规划及其布点(见图9-2-1


表9-2-1:工业园区消防队(站)布局规划

队名

站级类别

保护面积

(平方公里)

用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

消防车

(辆)

编制人员

备注

F1

加强

4—5

12420

3523

10

86

F2

二级

5—6

8107

2356

6

48

F3

二级

5一6

8107

2356

6

48

F4

一级

4—5

9832

2882

8

65

F5

三级

6—7

7245

1925

4

35

F6

三级

6—7

7245

1925

4

35

F7

三级

6—7

7245

1925

4

35

F8

一级

5—6

9832

2882

8

65

F9

三级

6—7

7245

1925

4

35

F10

三级

6—7

7245

1925

4

35

大队机关

58

累计

70

84523

23624

58

545

四  消防通信


1. 各级消防站有线通信装备配备火警综合调度台1台;119火警专线I对/局;报警专用
线1对/每重点单位;报警调专用线2对;普通电话线1对;有线广播设备一套。指
挥中心119火警专线2对/局,并能接受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单位的火灾信号。普
通电话线不干对。其余同上


2.无线通信


表9-2-2:无线通信装备的配备要求

  指挥中心 消防站
有无线转接设备

基地台

车载台

便携式袖珍台

移动电话

1

2

2

3

2

 

1

1

10

1


3.  计算机通信
建立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相配套的计算机系统,配置远程终或有线传真机和车辆
状态输人器。


4.  图像输人系统
主要配置尤线真迹传真机火场开路电视传输设备。


五  消防给水规划
1.园区灭火用水量以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3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90-100L/S
为标准。


2.   园区地下给水网应采用环状管网,对个别地段火灾危险生小,灭火用水量少可采用
技术状管网。

地下给水管网直径不应小于300毫米,最不利点市政给水网的水压不小于0.1-0.15
MPa。


3.  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
应采用地上式标准型消火化。


4.  消防码头
在沿河道,湖边每隔120-150米设置消防码头;消防码头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
力,一般应能承受三十吨的静荷载的压力,消防码头平面尺寸一般为15X15米空地。


5.   人工水源,重要的公共建筑、企业,仓库,居住区建造的有观赏价值的水池(喷
泉),人工河塘应设置供消防车停靠吸水的场地。


六  消防道路规划


1.  园区应有2-3个主干道与苏州市区主l’道相接;以防园区道路一时受阻而影响消防
车在紧急情况下通行。


2.道路上空架设的支架,桥梁等障碍物,其净高不低于5米.


3.  园区道路桥梁应能承受30吨大型消防车通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