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第二节 消防规划
一 目标
为了提高苏州工业园区预防火灾和抢险救灾的能力;逐步建立与国际现代消防接轨的口
区消防安全系统保障园区经济建设和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划、消防规划的中各种
设施的实施,将与苏州古城及河西新区同步进行。
二 消防安全布局
1. 城市建筑
新建筑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控制三级、严格限制建造四级建筑。
2. 功能分区和防火分区
园区分为工业区、仓储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功能区;并形成工业区居园区周边偏
北,仓储区居周边偏东,居住区、商业中心居中的格局、每个防火分区面积控制在
10公顷左右。
3. 工业区
将占地多、货运量大、火灾危险性大,有一定污染的企业布置在园区北部边缘.
分别是易燃易爆、能散发可燃性气体、粉尘、腐蚀性或放射性物质的企业布置在
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上风侧。
4. 仓储、储罐区
将火灾危险性大的仓储如石油库、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化学危险品库等应分别布
置在园区边缘独立地段,并处在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侧风侧。
5. 码头
码头布置建设收与工业、仓储布置紧密结合。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油品码头必
须布置在独立安全地段。
6.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供应基地应布置在园区北部、东部边缘。气化站、混气站、供应站应选
择通风良好,不宜积聚液化石怕气;具有良好似水、供电、交通条件地段。
7. 公共建筑商业区
公共建筑应留有人流、车流缓冲的地带,周围道路应满足各种消防车补救作业。
8.供电系统
合理规划布置和建设多个区域性变电所,以满足园区内两路消防供电要求。
三 消防站布局
1.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控制在4-7平方公里。
2. 消防站应设置在交通方便的位置;距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应小于50米;距生产储
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单位不得小于200米。
3. 消防站规划及其布点(见图9-2-1)
表9-2-1:工业园区消防队(站)布局规划
队名 |
站级类别 |
保护面积 (平方公里)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消防车 (辆) |
编制人员 |
备注 |
F1 |
加强 |
4—5 |
12420 |
3523 |
10 |
86 |
|
F2 |
二级 |
5—6 |
8107 |
2356 |
6 |
48 |
|
F3 |
二级 |
5一6 |
8107 |
2356 |
6 |
48 |
|
F4 |
一级 |
4—5 |
9832 |
2882 |
8 |
65 |
|
F5 |
三级 |
6—7 |
7245 |
1925 |
4 |
35 |
|
F6 |
三级 |
6—7 |
7245 |
1925 |
4 |
35 |
|
F7 |
三级 |
6—7 |
7245 |
1925 |
4 |
35 |
|
F8 |
一级 |
5—6 |
9832 |
2882 |
8 |
65 |
|
F9 |
三级 |
6—7 |
7245 |
1925 |
4 |
35 |
|
F10 |
三级 |
6—7 |
7245 |
1925 |
4 |
35 |
|
大队机关 |
58 |
||||||
累计 |
70 |
84523 |
23624 |
58 |
545 |
||
四 消防通信
1. 各级消防站有线通信装备配备火警综合调度台1台;119火警专线I对/局;报警专用
线1对/每重点单位;报警调专用线2对;普通电话线1对;有线广播设备一套。指
挥中心119火警专线2对/局,并能接受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单位的火灾信号。普
通电话线不干对。其余同上
2.无线通信
表9-2-2:无线通信装备的配备要求
| 指挥中心 | 消防站 | |
| 有无线转接设备 基地台 车载台 便携式袖珍台 移动电话 |
1 2 2 3 2 |
1 1 10 1 |
3. 计算机通信
建立指挥中心与各消防站相配套的计算机系统,配置远程终或有线传真机和车辆
状态输人器。
4. 图像输人系统
主要配置尤线真迹传真机火场开路电视传输设备。
五 消防给水规划
1.园区灭火用水量以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为3次,一次灭火用水量为90-100L/S
为标准。
2.
园区地下给水网应采用环状管网,对个别地段火灾危险生小,灭火用水量少可采用
技术状管网。
地下给水管网直径不应小于300毫米,最不利点市政给水网的水压不小于0.1-0.15
MPa。
3. 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设置;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超过150米;
应采用地上式标准型消火化。
4. 消防码头
在沿河道,湖边每隔120-150米设置消防码头;消防码头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
力,一般应能承受三十吨的静荷载的压力,消防码头平面尺寸一般为15X15米空地。
5.
人工水源,重要的公共建筑、企业,仓库,居住区建造的有观赏价值的水池(喷
泉),人工河塘应设置供消防车停靠吸水的场地。
六 消防道路规划
1. 园区应有2-3个主干道与苏州市区主l’道相接;以防园区道路一时受阻而影响消防
车在紧急情况下通行。
2.道路上空架设的支架,桥梁等障碍物,其净高不低于5米.
3. 园区道路桥梁应能承受30吨大型消防车通行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