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第三节  人成规划
一  目的
        苏州工业园区是中新合作建设的新型工业城镇、按苏州市的防卫要求,园区建设应在贯
        彻、执行回家确定的防护方针的前提下,积极吸取国际和新加坡民防的成功经验、坚待
        保障重点、疏防结合、长期建设、平战结合的原则;全面提高城市战时整体防护功能和
        平时抗击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公民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人防规划中
        各种设施的实施将与苏州古城及河西新区同步进行。
二  规划的主要依据
        1.  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的《人民防空条例》
        2.  苏州市防上度预案
        3.  苏州市人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4.  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5.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部制定的人防建设有关规范
三  整体防护的重点和要求
        1.  防护重点:
                  行政、金融、指挥通讯中心等主要目标;
                  医疗设施。救援设施、科研机构
                  生活必需的基础设施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生产、仓储地
        2. 防护要求:
                  控制建筑密度,严格按总体规划确定的密度执行
                  控制人口密度,个得超过总体规划控制的60万人口
                  保证桥梁、道路宽度;便于疏散、救护、抢险、抢修
                  建立完整可靠的警报网
                  结合地面建筑建设各类地下防护上程
                  各类管线(给水、供电、邮电、煤气等)埋设地下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生产和仓储点应远离生活区。
四  地下防护工程建设规划
        1.  工程总量:
            按总人口60万为基点;建设各类防护掩蔽工程总量不得少于21.6万平方米(使用面
              积)。
        2.  工程分类
                  指挥通信工程:3600 平方米(占总工程167%)
                  保障工程:    32400平方米(占总工程15%)
        表9-3-1

工程类型

面积

(平方米)

  占比例(%)
医疗救护工程 5400 16.67
物资储备工程 9000 27.78
电站、地下车库 12000 37.03
抢险专业队工程 6000 18.52
合计 32400 100
      民众防空掩蔽工程:(18000平方米(占总工程83.33%)指挥通信及保障工
      程属重点建设项日,应按国家规定建造不同等级的防护工程、其他应结合地
      面民用建筑建造地下民众防空掩蔽工程。

五  工程配置原则及实施措施


1.配置原则:(附配置图9-3-1)


指挥通信工程:二个规划分区的行政中心各配置一个。


保障工程:结合专业进行配置。


表  9-3-2

工程名称 数量

配置地点

地下救护站 3 三个分区医院的地下各一个
地下仓储 6 三个分区各一个,仓储区二个
地下电站 3 二个行政中心附近各一个
地下车库 5 二个消防车库,各分区一个公共车库
抢险专业队 10 公安、消防、供电、供水、煤气、交通、邮电等分别配置


民众防空掩蔽工程:主要配置在人口密集的商业中心、娱乐场所、居民住宅
小区、科研院校等区域。工程位置应注意设在疏散半径500米范围以内.


其中:
第区民众防上掩蔽工程应建:34500平方米
第二区民众防空掩蔽工程应建:60000平方米
第二区民众防空掩蔽上程应建:85500平方米


2.实施措施:


本专业规划由园区的专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市专业部
门指导。


本专业规划所列项目,应在实施总体规划时地上、地下同步建设。


凡地面民用建筑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上,均应按规定建造与底层面积
相应的地下民众防空掩蔽工程;居民住宅小区应按人均占0.3-0.4平方米使用
面积的比例在区内配套建造地下民众防空掩蔽工程。


地下工程建造时除满足战时防护要求外,应兼顾平时的使用需要。